各有關單位: 為適應外貿發(fā)展新形勢需要,結合我市外貿管理工作實際情況,我委已停止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認定工作。為此,現(xiàn)將2012年出臺的《深圳市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深經貿信息秘書字〔2012〕1356號)予以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深經貿信息秘書字〔2012〕1356號)
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