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yōu)資助經費申請與管理辦法》(人發(fā)〔2001〕33號,附件1)、《關于開展 2015年度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yōu)資助申報工作的通知》(人專司函〔2014〕104號,附件2)有關要求,現(xiàn)就我市申報2015年度留學人員科技活 動項目擇優(yōu)資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ㄒ唬╉椖可陥笠獓腊奄|量關,把項目資助與推進國家創(chuàng)新驅動和轉型發(fā)展結合起來,與吸引高層次人才結合起來。申請資助經費的留學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在外留學一年以上,學有所成,新近回國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統(tǒng));
2.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獲得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3.能獨立主持研究開發(fā)工作,有培養(yǎng)發(fā)展前途;
4.申報項目在國內或本地區(qū)、本領域具有領先水平,具有應用開發(fā)前景,可產生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ǘ┥陥箜椖款悇e及數量。資助項目分重點、優(yōu)秀、啟動三類。其中,重點項目主要資助留學回國人員從事國家重 點攻關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具有廣泛應用前景的技術創(chuàng)新等項目;優(yōu)秀項目主要資助留學回國人員主持省部級重點科技攻關或技術改造項目,或某一學科領域 具有領先水平的研究開發(fā)項目;啟動項目主要資助新近回國或即將回國的留學人員,從事某一學科或技術領域的研究。各單位申報項目限1個。
二、申報辦法和時間
各單位申報前請認真閱讀《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yōu)資助經費申請與管理辦法》(人發(fā)〔2001〕33號)。
(一)申報單位需填寫《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yōu)資助經費申請表》(附件3)(請注意表格內字數限制),一式三份裝訂成冊(蓋章),按隸屬關系將申請表逐級進行上報。
?。ǘ┱埜鲉挝粍毡赜?015年1月16日(星期五)前將《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yōu)資助經費申請表》及《深 圳市2015年留學回國人員申請擇優(yōu)資助情況一覽表》(附件4)紙質版和電子版一同報送至深圳市外國專家局。涉密項目請采用紙質方式申報。本通知和表格可在深圳市外國專家局網站下載。
特此通知。
附件:1.《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yōu)資助經費申請與管理辦法》(人發(fā)〔2001〕33號)
2.《關于開展2015年度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yōu)資助申報工作的通知》(人專司函〔2014〕104號)
4.深圳市2015年留學回國人員申請擇優(yōu)資助情況一覽表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2月30日